**一、領導小組**
成立物理學院強基計劃學生選擇專業方向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教學副院長擔任,成員由院其他領導及相關專業負責人組成,負責學生專業方向選擇具體工作的指導、管理與協調。
**二、選擇專業方向的原則**
1.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增強選擇專業方向工作的透明度。
2. 尊重個性發展原則。尊重學生的志愿,允許學生根據個人的興趣特長選擇專業方向。
3. 應用物理學強基計劃學生專業方向的選擇應有利于的組織教學、有利于學科專業的發展。
4. 學生選擇專業方向只能在物理學院現有的“光學”“凝聚態物理”和“粒子物理與原子核物理”三個專業方向范圍內選擇。
5. 每個專業方向的學生名額不少于10人,如果某個專業方向人數不足10人,將根據第二、第三志愿調劑。
**三、專業方向選擇程序**
1. 采取文字宣傳和專業宣講會等形式對學生選擇專業方向工作進行宣傳、引導。
2. 在第二學年春季學期按計劃開展強基計劃學生的專業方向選擇工作。
3. 強基計劃學生選擇專業方向時,可以申報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并盡量滿足學生第一志愿。如果某專業方向第一志愿申報學生人數低于10人,則根據學生前三個長學期學分績綜合排名和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進行調劑。
4. 對強基計劃學生選擇專業方向的確認結果進行公示,在公示期內,學生如有異議,可向學院選擇專業方向工作領導小組提交書面材料,由領導小組處理。
5. 學生專業方向選擇結果一經核定,則由相關專業方向負責人指導學生選擇后續專業方向課,并按專業方向進行培養。
哈爾濱工業大學物理學院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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